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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文库 注释
武成月日谱后1197年 南宋 · 朱熹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六三五、《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》卷六五 创作地点: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
右以孔注、《汉志》参考,大抵多同。
但《汉志》「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」为差速,而四月「既生魄」与丁未庚戌先后小不同耳。
盖以上文一月壬辰旁死魄推之,则二月之死魄后五日且当为辛酉壬戌,而未得为甲子。
此《汉志》之误也。
又以一月壬辰二月甲子推之,则《汉志》言「四月既生魄越六日庚戌」当为二十二日,而经以生魄居丁未庚戌之后,则恐经文倒也。
历法虽无四月俱小之理,然亦不过先后一二日耳,不应所差如此之多也。
宗庙内事,日用丁巳,《汉志》乃无丁未,而以庚戌燎于周庙,则为刚日,非所当用。
而燎又非宗庙之礼。
且以翌日辛亥祀于天位,而越五日乙卯又祀馘于周庙,则六日之间三举大祭,礼数而烦,近于不敬。
抑亦经文所无有,不知刘歆何所据也。
颜注以为今文《尚书》,则伏生今文二十八篇中本无此篇。
颜氏之云,又未知其何所据也。
按:按张霸伪书有《武成》篇,刘歆误以为古文,说见《书序》疏中。